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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齐仲文化研究院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裁办发〔2023〕4号
索引号
12370300493228176R /2023-5359651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文日期
2023-04-12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裁办发〔2023〕4号
关于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
齐仲文化研究院的通知
各科室、机关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文化、仲裁文化的挖掘和发扬,结合当代仲裁发展实践,系统性开展仲裁理论、仲裁历史和仲裁实践文化的研究,为现代仲裁发展提出建议、方案,为我市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淄博仲裁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任务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齐仲文化研究院(简称“齐仲文化研究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齐仲文化研究院是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文化研究机构,不设置编制,领导人员、研究员、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不取薪酬,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
二、设立目的
齐仲文化研究院工作目的是系统的开展国内外仲裁文化研究,编研仲裁法治思想、收集仲裁文化史料,积极传播优秀仲裁文化,为当代仲裁提供研究借鉴成果。通过文化交流、普法宣传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的法治思想和仲裁意识,推动仲裁制度推广,促进仲裁法律实践和仲裁文化建设融合发展。
三、组织架构
(一)领导机构
齐仲文化研究院领导机构设置顾问1名,设置院长1名,副院长4名。
(二)工作执行机构
齐仲文化研究院设秘书处,负责研究院日常工作,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工作人员1名。
(三)研究员
齐仲文化研究院设仲裁文化研究员并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予以聘任。
(四)配合科室、机构
1、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作为联络科室,负责齐仲文化研究院联络及经费保障,协助齐仲文化研究院开展日常工作。
2、淄博齐仲民商事调解服务中心负责为齐仲文化研究院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日常工作保障。
四、工作任务
(一)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年初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重点,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定期梳理总结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全方位地开展优质、高效的课题研究工作。完成重点研究课题的选题、督察、调度、评审、立项、成果认定、申报工作,不断形成研究成果以资各地仲裁机构借鉴。定期组织讲坛、研讨会、培训、交流等活动,进行仲裁文化宣传工作和仲裁制度推广工作。
(四)编制出版仲裁文化研究成果资料。通过宣传、发掘、培训,聚集仲裁文化专业研究人才,不断出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一定影响力的优秀研究成果。通过编研传统法治思想、收集仲裁文化史料、出版研究成果,将仲裁文化建设和齐仲品牌建设充分结合,促进仲裁机构工作效能建设全面提升。
附件:1.齐仲文化研究院领导机构
2.齐仲文化研究院研究员名册
3.齐仲文化研究院秘书处组成人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齐仲文化研究院领导机构组成人员
顾 问: 刘 强 淄博仲裁办原党组书记、主任
院 长: 徐俊国 淄博仲裁办一级调研员
副 院 长: 傅国普 淄博仲裁办原二级调研员
李红升 淄博仲裁办原三级调研员
王晓武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纳新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秘 书 长: 陈红梅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附件2
齐仲文化研究院首批研究员
徐俊国 淄博仲裁办一级调研员
傅国普 淄博仲裁办原二级调研员
李红升 淄博仲裁办原三级调研员
褚文颖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晓武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纳新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红梅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牛淑红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邢玉贵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培亮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国 鹏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连传鹏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谦宠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崔 伟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树国 淄博仲裁办四级调研员
宋合孟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永义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附件3
齐仲文化研究院秘书处
秘 书 长: 陈红梅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副秘书长: 艾 雨(兼) 淄博仲裁办监督科副科长
崔 伟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工作人员: 孝乐萌(兼) 淄博仲裁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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