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03—03街坊局部地块修改》的批复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26〕21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6-5588140
成文日期
2026-06-11
发文日期
2026-06-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03—03街坊局部地块修改》的批复
淄政字〔2026〕21号
张店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批复〈淄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03—03街坊局部地块修改〉的请示》(张政字〔2026〕16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03—03街坊局部地块修改》。
二、你区要按照批复的规划成果,严格组织实施,不得违反用地性质和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
三、要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制定项目建设方案;要统筹平衡项目开发建设与文物保护,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
四、本规划成果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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