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淄川区双杨镇中心屠宰场等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证地址名称的批复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26〕19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6-5585713
成文日期
2026-05-29
发文日期
2026-05-2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变更淄川区双杨镇中心屠宰场等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证地址名称的批复
淄政字〔2026〕19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局《关于变更淄川区双杨镇中心屠宰场等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证地址名称的请示》(淄行审呈〔202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等有关规定,同意淄川区双杨镇中心屠宰场地址名称由"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法家村西"变更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法家村西首";周村彭阳信德定点屠宰场地址名称由"周村区王村镇彭家村"变更为"周村区王村镇彭家村东首"。本次变更仅为地址名称优化,两家单位实际屠宰地址未发生变化,其他信息不变。你局要主动公开许可变更信息,按规范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