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临淄区LZ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25〕38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5-5521800
成文日期
2025-04-25
发文日期
2025-04-2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临淄区LZ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淄政字〔2025〕38号
临淄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淄博市临淄区LZ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的请示》(临政字〔2025〕20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市临淄区LZ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区要按照批复的规划成果,严格组织实施,不得违反用地性质和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
三、规划实施中要严格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消防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处理好村庄搬迁和规划建设的关系。
四、本规划成果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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