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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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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新增高风险区 张店区 方正凤凰国际3号楼1单元 金鼎华郡9号楼1单元 临淄区 皇城镇郭家村 皇城镇后下村 金岭镇披甲村 桓台县 建国路48号星河瑞园沿街房8-1至8-5 高青县 青城镇白马陈村(自然村) 芦湖街道维纳锶小区7号楼2单元 即日起,将上述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淄川区 开发区钟楼社区馨苑小区8号楼 开发区钟楼社区东方水岸4号楼2单元 岭子镇宋家村东泰新区2号楼 寨里镇孤山村 般阳路街道般阳生活区4组4号楼 般阳路街道般阳生活区20号楼 般阳路街道开河社区131号楼 松龄路街道华荣街1号楼 松龄路街道雁阳美地7号楼2单元 周村区 丝绸路街道嘉源逸居25号楼 沂源县 历山街道教苑名居5号楼 经开区 傅家镇嘉亿国际11号楼2单元 11月30日0时起,将上述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高新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风险区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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